1.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连续经营2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
2.坚持专业化发展的策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企业主流产品在国内或本市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具有持续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停地改进革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省)内领先,具备比较好的品牌影响力。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的策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专业背景和较强生产经营能力,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内或省内领先企业的潜力。
1. 经济效益。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近2年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其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占据营业收入70%以上,主流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5位(如有多个基本的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据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有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学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拥有与基本的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5项及以上。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施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4.经营管理。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企业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四、前置或关联项目:专利、软著、ISO三体系、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标准体系,申报国家级的必要前置
1.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连续经营2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
2.坚持专业化发展的策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企业主流产品在国内或本市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具有持续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停地改进革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省)内领先,具备比较好的品牌影响力。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的策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专业背景和较强生产经营能力,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内或省内领先企业的潜力。
1. 经济效益。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近2年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其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占据营业收入70%以上,主流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5位(如有多个基本的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据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有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学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拥有与基本的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5项及以上。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施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4.经营管理。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企业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四、前置或关联项目:专利、软著、ISO三体系、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标准体系,申报国家级的必要前置